年份:2013 地区:湖北省 发布时间:2013-04-07
时 间 | 工作内容 | 工作要求 |
5月7日前 | 各举办高校在校园网或工作网站上公布本校专升本招生专业、计划、考试科目及专升本招生简章。 | 所有招生信息、咨询电话、投诉电话(或其它方式)均在网上公布。 |
5月7日-20日 | 符合条件的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退役士兵考生到举办高校办理报名手续。(各举办高校可根据省教育厅要求,结合各校实际制定详细报名方法)。 | 申请表和成绩单均需经学生本人所在院校教务处(部)盖章审核确认。 |
5月30日前 | 举办高校对报名审核通过的学生,通知其到学校领取准考证并熟悉考场,具体时间由各举办高校确定。 | 领取准考证的方法、时间等在招生简章内说明 |
6月1日 | 专升本举办高校组织考试工作。 | 考试时间统一定在6月2日 |
7月中下旬前 | 专升本举办高校公布考试成绩,公示拟录取名单。 | 在校园网上公布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 |
7月底前 | 举办高校向省教育厅报送拟录取学生名单,省教育厅集中进行审核备案。 | |
8月中旬前 | 省教育厅向各举办高校反馈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学生,举办高校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 审核未通过的学生,举办高校不得发放录取通知书。 |
8月底至9月初 | 录取学生持举办高校的录取通知书及本人专科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到。录取学生所在学校整理、移交录取学生的档案。 | 具体报到时间以通知书要求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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